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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管理办法优秀个人评选规定和程序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
发布日期:2024-08-2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校内管理办法优秀个人评选规定和程序

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
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: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;

(二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尊敬师长,作风正派,热爱集体,关心同学,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;

(三)学习目的明确,刻苦努力,成绩良好,学年内考试课成绩和考查课成绩无不及格;

(四)平时严格要求自己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,处处起模范作用,工作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,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;

(五)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良好以上,无未解除处分;

(六)按《学生早操管理办法》每学年无故缺勤10次以上的学生,不得参加评定;

(七)积极参加志愿服务(包括社区服务、学雷锋活动、勤工助学、打扫教室卫生、学校大型工作及活动、扫雪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