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: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热爱集体,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从未受过纪律处分。
(二)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。学习成绩无补考或(重修)科目,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学校综合奖学金。
(三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。积极参加文娱活动,热爱劳动。
(四)在校期间至少1次获得校级以上(含校级)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团干部、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。
学校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邮编:110161 联系电话:024-88045003(党政办公室) 024-88045088(招生)© 版权所有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