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
奖学金种类、等级及金额
奖学金种类、等级及金额
第一条 学校设立以下三类奖学金:
(一)综合奖学金;
(二)集体奖学金;
(三)专项奖学金。
第二条 综合奖学金设有一等奖学金、二等奖学金、三等奖学金,评奖比例和奖金额度为:
一等奖:1600元/人·年,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3%
二等奖:1000元/人·年,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5%
三等奖:600元/人·年,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%
第三条 集体奖学金是以班级、团支部为单位获得奖励的,奖励标准为:
省级以上(含省级):400元/集体
市级、省直机关级:200元/集体
校级:100元/集体
第四条 专项奖学金的比例及标准,根据不同时期资金的来源、数额和投资者的要求确定。